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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侦探准则(第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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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果你是为了开拓眼界的话,那福尔摩斯再合适不过了,跟着后面增长见识就够了!”

“如果你是一位不服气的读者,那更棒了,一个崭新流派很可能从你的手上诞生!”

古大通眼神明亮地说道:“可是侦探小说不好写!真真切切的不好写!”

“之前我介绍了两种读者参与案件的方式,一种是全程与书中侦探智力赛跑!一种是被大佬侦探全程带跑!”

“同等线索与侦探脑力比赛的是前者!

被侦探智商带着跑的是后者!

侦探塑造形象是高智的,高智的表现形式却大不一样!

一旦推理小说不能让读者惊艳,是注定要被淘汰的!

要是你创作了一本推理小说,达到了令读者眼前一亮的程度!你猜两种不同参与方式的读者会怎样想?”

后者眼前一亮,觉得正常。

这都能想到!

前者眼前一亮,觉得可以。

我怎么没想到?

两类读者,思想差不多。

总归没太大差距。

可要是达到推理惊为天人的程度,差距就明显出来了!

后者:666,这么复杂的都会,我等凡人不敢奢望。

随即要么津津有味地跟别人分享,要么大捧特捧就随意弃之不顾,接下来以后,就不会过多在意了。

因为你写的推理小说主角不是福尔摩斯,福尔摩斯这种主角,世上一个就够了。

除了福尔摩斯,其他小说里的侦探,一旦全程智商带着读者跑,同等的专业知识,就算是惊为天人,读者们也只会以为是自己不知道罢了,知道的话,我也行。简称:我上我也行。

专业知识的不对等!让读者属实没办法,只能被带跑全程案件。

跟着后面看看,不动脑,被侦探带着跑,了解了解得了。

知识这么复杂,也不可能专门去学习。

再说,为什么要专门学习这些破案专业知识呢?对于常人而言,不实用,费时间还费脑子,华而不实。

是越复杂,越惊为天人。

惊为天人的程度却要大打折扣。

这,注重知识的采纳!

可要是前者,前者那些全程线索都被提供出来了读者跟着比赛的推理小说,不需要专业知识的,读者看完之后,同样的惊为天人程度!

这种推理,是要加分的!

动脑之后,读者只会想:TM的我怎么没想到的,明明这么简单,与真相错过毫厘的感触最为懊悔,也最为留恋。

至此,越简单越惊为天人!

这,注重思维的运用。

其实,对于普罗大众的常人。

思维提升比知识采纳更重要!

学习思维比学习知识更重要!

破局方法比破局结果更重要!”

“显然,你不是福尔摩斯!”

为了带队友,古大通苦心励志:“就此,我们的波洛第一问:有子弹的枪。是谁带上来的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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